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2019】384号)、《住建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2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建办人函【2020】662号)要求,结合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通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换证的对象
年龄在60周岁以下,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具体岗位
培训岗位:施工员(土建、市政、安装、装饰装修);质量员(土建、市政、安装、装饰装修);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
三、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1、参加企业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专业岗位知识培训(需提供相关培训记录,企业盖章。若无法提供证明,培训中心可统一提供相关培训,费用另计),累计32学时。
2、完成人脸识别考勤线下面授10学时,完成线上授课课程20学时(直播教学不少于12学时)及自测练习2学时,累计32学时。
3、从取得电子证书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2年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参加继续教育须完成64学时后,原电子证书上更新继续教育记录。
四、继续教育的测试
线下集中自测练习。
五、继续教育收费标准
参加以人脸识别为考勤依据的继续教育课程报名培训费为450元,自主培训费300元。
六、培训报名相关事宜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需携带资料:
(一)电子证书打印稿。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住房和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学员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单位公章,其他印章无效)。
(四)本人近期白底素颜高清电子报名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小于80K(和本人相似高,不得美颜P图)。
(五)由企业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专业岗位知识培训,需提供培训记录(加盖企业公章),并接受抽查核验。培训记录包含: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教师及举办或组织单位。